我是 SONG,不是爽!


Thursday, May 1, 2008

税收局的书信

正当大家都赶在最后一分钟呈交个人所得税表格之余,本人却在截止日期前一天收到一封来自税收局寄来的书信。
令本人不解的是:为何对方不干脆直接连同一封信件把支票一起寄来,还要另寄一封呢?还有!还有!对方所指的 16/4/2008 那天,我都在上着班,根本没去到当局那边处理任何事项。况且我也都已经 e-filling 了,最多也是在三月尾时去那边拿 pin 号码而已。不解!不解!

至于那四百多令吉,虽然对许多高级 Gao Gao 人来说简直是个小数目而不把它放在眼里,甚至会嘲笑本人连这种小事也大事般宣扬,但对令伯来说至少能拿回我应得的扣税金,相等于中大彩的安慰奖般欣慰。再说,这笔金额应该在 2005 年时对方就该还回给令伯!

等了三年......三年啦!果然与陈永仁同一命运!

7 comments:

阿祥 said...

与陈永仁同一命运的结果就是死。唯一不同的是。。。你还是个处男。

jianglong said...

他們的服務是這樣的
拿我們錢時,特別快
還我們錢時,就特別慢

從16-4到今天,剛好14天了,收到cek了嗎

Vincent Cho said...

竟然迟至今天才可以拿回钱?=.=

song_4ever said...

祥哥,
人生自古谁无死。

jianglong,
不是以那个日期计算,而是右上角那个日期(25/4/2008)开始算 14 天。

Vincent,
难道你一直都没交税?嘿嘿!

CYAN said...

他们要多寄一封信来骗多一次的邮费。

elcaro said...

真有“效率”,希望以后我逃税的时候他们也酱效率。

song_4ever said...

ORA,
简单,我做个贱人,去爆料说你逃税,他们肯定显示出“效率”的“诚意”。嘿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