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 SONG,不是爽!


Tuesday, September 16, 2008

发生


每个人,都拥有各自一种很奇怪的魅力,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影响我们。

很多事情,也许我们之前从未感受过,却会因此而去尝试。

其实,这跟魅力根本就无关系。

只因为,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。

问题是...

何时才能说服自己去面对及接受...

而且

该如何走下一步

以便不会使到身边的人感到压力?

至今,仍然处于思念状态。

已经,一个月。

2 comments:

Feeling said...

很深奥的一篇文章,不过我可以肯定的是我又被你贴在那里的梁朝伟相片迷倒!他的魅力是不需要任何人肯定的!

天使 said...

你很喜欢梁某??
还是那个是你来的?
哈哈。。。

erm...所以才会有人想要谈恋爱,
才会有分手的出现啊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