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 SONG,不是爽!


Friday, December 28, 2007

0811快闪族很红!

《还我新闻自由0811快闪族》


我红不红其实是其次,但我知道这位快闪族最近就真的很红。

本人确实明白对方举办此活动的宗旨何在,当然也很支持新闻自由。不过说真的一句:这样的做法,没有必要,因为不止无效,同时只会制造更多垃圾!

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:狗官现在无恶不作,即使无法控诉一个人,只要对方会造成狗官日后任何麻烦的人,狗官们都总是有办法制服他们的。虽然说走的是法律的漏洞来举行此活动,但别忘了还有另一个“法律”......可要三思而后行,毕竟大家都不想再眼巴巴看着另一位无辜人士受害!

我之前当然也收到对方的邀请出席,但我住大山脚,难道要我特地花 RM200++ 车油费下去KLCC制造垃圾咩?而且我也说过:对方应该去找曹格,因为我不是 SUPERMAN,不能飞下去那么好料!

胡老大之前已给了对方忠告,无奈对方却引以为荣,因为胡老大“终于”BLOG 红此尊了!

我想博红想疯了?看来有人比令伯还更好料!

2 comments:

rambochai said...

yayayaya.... 我也支持...

yy said...

不只是我的部落格,好像很多相熟的部落格都有看到同样的留言.
可能KLCC会因此而选择"东主有喜,休息一天"来防止垃圾轰炸也说不定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