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 SONG,不是爽!


Tuesday, January 29, 2008

麻花应转攻娱乐圈

最近麻花似乎很多新闻。

先是小粒菜事件,主角不够那个林伯那么醒目,自己认了短片里面的主角就是他本人,不像后者“主角的脸和声音都很像我,但不代表 100% 那是我”那样正玩弄着法律漏洞。然而主角也很厉害,说明他犯最大的错是“去同一间酒店及入住同一间房间”的“经典名言”。
类似案件:龙大哥的“犯了全世界男人都犯的错”。

后来,又跑出一个“姐弟恋”的绯闻,一个刚加入政党的年轻帥哥与刚遇到车祸的“熟女”议员,看了都感到好笑。让人怀疑这根本就是他们党内自己所故意散发出来的新闻......
类似案件:当年的“锋菲恋”。

而这几天,又忽然跑出一个疑似抄袭的比赛,结果出现多方面不同的反应,其中以反对声最多。有者对于它的“第一届”字眼很反感;有者则说就像奥斯卡与金球奖一样,各有各搞......等。
类似案件:创作歌手的作品被爆抄袭或有其它歌曲的影子。

单是以上这些例子,本人觉得麻花应该转攻娱乐圈比较有作为。还继续留在政治圈里打斗,似乎抹杀及浪费了它党内成员所隐藏着的那股“实力”。

6 comments:

small-ugly said...

赞成赞成。。呵呵呵。

是谁都知道那个短片是谁人啦。干吗不洒脱一些人了它?

遮遮掩掩的真让人对“他们”失去信心。

呵呵呵。

Unknown said...

'麻花应该转攻娱乐圈比较有作为'

哈哈哈~笑到沒有力!

Vincent Cho said...

呵呵~你说的都一针见血~

song_4ever said...

小丑,
同意你的看法,可惜他们不懂,我也不能做什么,只好继续酸他们。

阿恺,
嘿嘿!^^

Vincent,
故意的,呵呵...

〤Ecl!5oNz™〤 said...

我只是当作娱乐报看...
爽翻了... :P

small-ugly said...

我们的政治新闻都变成了最佳的娱乐新闻。

看来本年度惊马奖最佳男主角非那几个莫属。呵呵呵。

惊马奖。真的很惊人。

呵呵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