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同事结婚,对方请在槟城,就过去那边喝喜酒。不过即使是周末,从大山脚要过去槟城也都要趁早,不然还是会在大桥面临塞车。结果到达槟城时,发现时间还很早,唯有跑去多春喝杯咖啡先才过去。你也许会笑我很笨,大热天气,以我们去喝喜酒来说难免要穿比较整齐的服装,除非可以像娇鹿般穿那种露半粒那么 happening 的服装,那有多好!或者,我应该选择去星巴喝一杯默卡才能配合我穿的服饰象征高级。但,我最终还是认为:多春的咖啡比较好喝。

叫了杯热咖啡来喝之后,又叫了炭烤面包 + 冰冷咖啡,前后的价钱比去星巴喝一杯还来得便宜。当然,你会说那边没有娇鹿,最多只有露半粒的老姨,我应该多去那种 happening 的地方才行,而不是到这里。
反正都没娇鹿看上我了,我又何必多此一举?还是在此喝我最喜欢的咖啡,还能显示我更特出的高级!
喝下咖啡的刹那间,觉得心情好很多。不过也就此而已,因为喝完后,我始终还是去面对黑暗人生。

4 comments:
一些时段,那儿会有年轻娇鹿的~~~
哈哈!什么时段?
拿督,
你果然是常客。
哪里大,
当你在多春穿两条带的时刻,你就是年轻娇鹿了。
原来做娇鹿不难。
Post a Comment